設置辦法
- 為鼓勵國內資訊領域之研究、發明與應用,特設置「資訊榮譽獎章」,此為本會最高榮譽。
- 資訊榮譽獎章每年頒發乙次,獎額乙名,得獎者獲頒獎牌乙面,並於「資訊學會通訊」中刊載得獎者具體研究成果。
- 申請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國內之資訊領域研究工作者或團隊且主要研究成果於國內完成者優先。
- 申請者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備齊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各三份向本會提出申請或推薦。
- 遴選著重於對國內資訊領域學術重要貢獻。為遴選年度得獎者,由本會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就當年度最優者,向本會理事會 推薦,惟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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